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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勵駿: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公告
2024-03-2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Macau Legend Development Limited 澳門勵駿創建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80)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年度業績公告 業績 董事會宣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綜合全年業績如下: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3 901,645 711,605 銷售及服務成本 (741,353) (1,046,963) 160,292 (335,358) 其他收入、收益及虧損,淨額 5 (1,114) 19,850 分佔聯營公司業績 – (7,084) 金融資產減值虧損 (50) (1,592) 市場推廣及宣傳開支 (106,102) (80,139) 營運、行政及其他開支 (259,029) (241,148) 融資成本 6 (202,849) (109,973)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除稅前虧損 7 (408,852) (755,444) 所得稅抵免 8 403,931 148,235 年內虧損 (4,921) (607,209) 其他全面收入: 於往後期間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之其他全面收入: 換算境外業務產生的匯兌差額 -附屬公司 1,938 481 年內其他全面收入 1,938 481 年內全面虧損總額 (2,983) (606,728) 每股虧損 基本(港仙) -年內虧損 10 (0.08) (9.79)


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動資產 投資物業 446,771 464,765 物業及設備 4,571,922 4,880,365 使用權資產 1,150,094 1,200,393 其他無形資產 43,305 44,027 向聯營公司貸款 210,888 116,467 已付按金 229,184 219,648 非流動資產總額 6,652,164 6,925,665 流動資產 存貨 21,321 21,304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按金及預付款項 11 124,224 114,398 已抵押銀行存款 1,674 1,672 現金及銀行結餘 63,233 87,341 流動資產總額 210,452 224,715 流動負債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12 367,911 218,862 應付稅款 770 433,864 銀行及其他借款 — 於一年內到期 633,607 542,319 租賃負債 7,732 7,326 流動負債總額 1,010,020 1,202,371 流動負債淨額 (799,568) (977,656)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5,852,596 5,948,009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 編製基準 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包括所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 詮釋)以及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編製。 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以港元呈列,港元亦為本公司的功能貨幣。除另有說明外,所有數值均約整至最接近的千位。除 按公允值計量通過損益列賬之金融資產按公允值計量外,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歷史成本基準編製。 持續經營基準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有流動負債淨額約799,600,000港元,並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產生虧損淨額4,900,000港元。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銀行及其他借款總額為2,568,600,000港 元,其中633,600,000港元將於一年內到期償還,而其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為63,200,000港元。 於一年內到期償還的未償還總金額633,600,000港元中,50,000,000港元指來自控股股東的貸款及100,000,000港元指 來自一名主要股東的貸款。本公司控股股東及主要股東已分別書面確認及同意,彼等在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前不要求還款。儘管本集團未能從本公司控股股東及主要股東獲取自報告日期起計未來 12個月內不要求償還該等貸款的最新財務支持函,根據過往經驗,本集團預期,上述未償還股東貸款將於當前期限 結束後繼續欠付。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本集團訂立一份協議,據此,本集團同意出售MLD Resorts Laos Limited(本集團的全 資附屬公司)之全部股份,總代價為39,000,000美元(相當於約304,200,000港元)。本集團認為,出售事項將加強本集 團的現金流量,使本集團得以增強其流動資金及本集團可以將更多財務資源重新分配予其於澳門的業務營運及作整 體未來發展。截至該等綜合財務報表批准日期,上述交易尚未完成。 儘管如上文所述管理層的預期及預測,仍有狀況可能令本集團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疑問。董事認為,基於本集團 溢利預測及現金流預測,本集團將可獲得足夠資金使其能按持續基準繼續經營業務及有足夠營運資金滿足其自報告 期結束後起計至少12個月的當前需求,而為改善本集團的流動資金狀況,該等預測已(其中包括)考慮如下各項: (a) 本公司一名主要股東已書面確認,不會在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前要求償還總金額為330,000,000港元的若 干貸款,並將繼續向本集團提供財務支持; (b) 本集團將能夠獲得本公司控股股東及一名主要股東的持續支持,不要求償還總額為150,000,000港元的股東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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